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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局2016年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方案

来源: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7-05 1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局党组研究,拟选拔部份优秀干部补充科级非领导职务岗位空缺职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和人员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防震减灾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的职位设置和职数

按照《雅安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雅安地区地震事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雅地编发〔1997〕26号)、《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防震减灾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11〕58号)、《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调整的批复》(雅编发〔2014〕52号),我局有4个内设行政科室,正科级领导职数4个、副科级领导职数2个。下达我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为3个(现有副主任科员1名),本次拟选拔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2名。

四、任职资格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实绩突出;能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共事,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身份;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提任主任科员职务,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提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应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备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五、方法程序

(一)动议。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集体研究后提出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方案,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公示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

1.方式。本次选拔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投票推荐的方式进行。

2.个别谈话推荐。党组根据职位、条件、范围,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分职位按拟提拔人选数1:1比例,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的范围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

3.会议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会议推荐人选数按比拟提拔人数多1-2人确定,个别谈话推荐意见相对集中的,采用等额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范围。会议推荐人选确定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含事业人员),到会人员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80%。会议分职位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对拟作为考察对象人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等次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称职票不得低于60%,不称职票不得高于15%。

(三)考察。根据干部德才条件,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成立干部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应到原工作单位开展延伸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综合考察报告,提出人选晋升建议。

(四)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讨论决定拟晋升人选。

(五)公示、任职。讨论决定晋升人选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公告的次日起计算。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晋升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干部任免职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防震减灾局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林同志和党组成员、机关专职书记刘志航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江侠、李林、顾鹏、程旭、李廷祯组成。

七、纪律要求

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工作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本方案和有关规定的,宣布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若有拉票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作为提拔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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