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积极创建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平台,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部分空缺职位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岗位
雅安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支队一般管理岗位八级。
三、竞聘范围
在相应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干部(管理岗位)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中进行。
四、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
(一)竞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符合职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调查研究,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二)竞聘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现任九级职员三年以上(截止2016年4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五、竞聘上岗程序
(一)制定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聘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印发。
(二)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上岗,并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
(三)资格审查
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党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四)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
竞聘演讲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竞聘演讲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如报名人数不能形成竞争,报名人仍须进行竞聘演讲。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正式职工,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及以上。
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同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对拟作为考察对象人选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等次包括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和称职票不得低于60%,不称职票不得高于15%。
(五)组织考察
根据工作实绩、民主推荐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局党组等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局纪委负责出具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聘前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在局机关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报经市人社局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公布聘用结果。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局党组对此次事业人员竞聘工作的领导,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局党组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勇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林同志和党组成员、机关专职书记刘志航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江侠、李林、顾鹏、程旭组成。
本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