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方面。已减免民族地区19862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203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8%、106.84%。
(2)义务教育方面。完成201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134799人,做到应免尽免;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1444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57%。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10083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43%。
(3)普通高中方面。为6794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9411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全市现有的12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300元补助办学经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5%、102.3%、100%。
(4)高等教育方面。为3205名地方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