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对国地税联合上报送的《我县营改增首月申报征税运行平稳》工作专报上批示:很好,工作很有成效,继续努力!县委常委、县人大党组书记、常务副县长高永洪批示:很好!请国、地税团结协作,做好营改增改革过渡工作,做到应征尽征,并结合芦山实际,对其他税收加强征管,创新工作,为秀美芦山,生态强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自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芦山国税、地税密切配合,并肩作战,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对营改增工作指示,发扬工匠精神和川军精神,确保了首月申报征税平稳运行。截至24日,实现国税税收收入271.59万元,发售发票73690份,代开专票115份,代开普票573份;地税代征窗口受理申报20户,征收税款2.66万元,减免税5.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