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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着力构建“1234”监督体系 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6-23 09: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健全一套机制,全力推动有序重建。

建立领导机制、推进机制、预防机制,夯实阳光重建、高效重建、廉洁重建工作基础。

建立领导机制,组建工作机构,引领重建科学推进。成立决策层,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主任,人大常委会主任为顾问,其它县级领导为委员的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强化监督层,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力度,县重建委设立了监督检查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下设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和7个片区现场监督组。建立监督职责责任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督”“管行业必须管监督、执法纪必须管监督”的原则,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重建责任制度,不断完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建立网格管理责任制度。各指挥部实行副指挥长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片联系全县15个乡镇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协调、指导、推进、督查所联系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建立重建监督台账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一式样、统一内容、统一口径”的要求,建立四本台账,详细记录、全面展示、有效规范重建工作。一是规范建立全县重建项目管理台账,由县发改局全面记录项目数量、规模、进度、质量、投资、管理等情况。二是规范建立全县重建资金管理台账,由县财政局全面记录资金规模、筹集、分配、拨付、使用、评审等情况。三是规范建立全县监督检查台账,全面记录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四是规范建立全县重建问题整改台账,全面反映整改要求、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强化两项公开,努力确保阳光重建

高度重视重建信息公开工作,发动社会监督,全面营造廉洁重建氛围,全力确保阳光重建。

一是加强重建政策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在全县各单位、乡(镇)政府、集中安置聚居点和各行政村建立起内容规范、形式统一的灾后重建公开栏,主动公开重建政策补助、项目资金、重建项目进度等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规范设置和完善施工现场“八牌一图”,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信息完整、丰富。编制了重建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通过党政网廉政在线和县有线电视台等栏目,宣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打造出两线八点的灾后重建廉政示范走廊和示范点,制作大型廉政公益广告33个;在机关、小区、休闲广场设置廉政文化墙,在灾后重建居民聚居点建廉政公示栏,强化舆论氛围。二是加强重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公示。在各农村聚居点设置重建监督公开栏、群众放心墙等,公布重建监督组成员信息,建设、国土等行主管部门监督服务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工程质量监督信息,以及群众反映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等。同时在各重建项目实施现场设置动态公示栏,采取及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即时公开项目动态信息,进一步提高了重建透明度。“4.20”灾后重建以来,主动公开灾后重建监督检查情况和工作动态150余条;编发廉政短信41期,县域手机用户受众160000余人次;公开《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收受红包的通知》、《关于“4.20”灾后恢复重建期间严肃干部纪律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21篇;仅2015年,电视台廉政天全专栏采编廉政新闻36条,制作专题报道28期,开设廉政专栏20余期,廉政网站信息200余条次,微信关注达5200余人;廉政宣讲62场,各级党政“一把手”上正风肃纪廉政党课70余堂,32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家属参观了“4.20”感恩重建馆和看守所。

三、突出三层监督,大力维护高效重建

创新监督机制,转变监督方式,“三督联动”高效推进灾后重建。

一是充分发挥项目业主主体监督作用。重建政策由群众参与制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坝坝会、巷巷会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参与政策的制定,既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又减少了政策的执行阻力。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的力量,注重运用财政评审、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纪律检查等监督方式开展本部门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建立各乡镇、部门灾后重建问题整改台账,全面反映整改要求、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责任追究等情况。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坚持制度管人。制发《关于“4.20”灾后恢复重建期间严肃干部纪律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收受红包的通知》等规范性制度,严明“六大纪律”,增强干部廉洁意识。强化廉政约谈。对重点乡镇、部门的“一把手”、班子成员、重建项目负责人共169人开展了“一对一”约谈活动,从源头上打好了免疫针。注重抓小抓早。深入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50余次,提出建议意见120余条。同时,通过邀请社会监督员充实现场监督组、建立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评议制度等,加强科学重建社会监督,着力增强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公信力。严格招标监督。强化重建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行的监管,严格招标文件评审,对所有灾后重建项目的招标文件由相关部门会同开展审查,减少中介人为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确保项目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开展项目评社会议。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了解重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社会对重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灾后重建有序高效推进。另一方面,把开展重建项目社会评议工作,作为天全落实地方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重建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广,制定规范性办法,使社会评议活动程序更严谨,结果更客观。“4.20”灾后重建以来,县纪委牵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特邀监察员、市、县媒体代表及群众代表等150余人组成评议团,对天全县多功乡南天新镇、多功乡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天全县文笔公园项目等11个重建项目开展了3次社会满意度集中评议。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廉政天全”网站和“廉政天全”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灾后重建项目的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网络项目评议。网络参评项目共31个,涉及民生、教育、医疗、产业、社会服务等行业,扩大了灾后重建社会评议项目的覆盖面。

四、严惩四不行为,强力保障廉洁重建

加大对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对灾后重建中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阶段我县将立足“三转”,推进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创新,一是“三改革”,即改革领导体制、改革检查体制、改革检查方式;二是“两强化”,即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示范创建;三是“一健全”,即进一步建立健全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体制机制;四是“零容忍”,即以“零容忍”的态度逗硬问责,加大涉灾问题查处力度,全面推进重建监督检查工作,全力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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