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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以“书”为介 “三促三强化”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6-22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芦山县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充分运用《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及时纠正相关单位或个人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不断强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源头治理。

以“书”促纠,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纪律审查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督促指导发案单位班子及成员逐一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目前已督促6个单位开展了整改。

以“书”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案件办结后,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每一个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教训,及时发现掌握所在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反馈到发案单位,力促发案单位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

以“书”促督,强化执纪问责。针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手段、方式缺乏的瓶颈,以《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为载体,丰富基层监督执纪手段,助推基层纪委履职尽责。

今年,县纪委先后向县国土局、住建局、教育局等5个单位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整改建议6条,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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