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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督查+问责 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6-06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没有按要求,对‘零办件’情况进行说明,错误的认为只要没有具体承办事项,就不用管……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如果不是督查及时发现,那么只会让错误越来越严重……”这是宝兴县某单位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具体负责人作出的检讨。

近日,由宝兴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法制办、县政管办、县检察院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重视不够,“三重监督”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宝兴县监察局强化执纪问责,赓即向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的行权部门,发出函询通知,要求限期作出说明并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通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执纪监察和工作考核等措施,消除权力运行“空白点”,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月,宝兴县责令23个单位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7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工作处置不及时,工作不力的7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责令6人作书面检查,对1名临时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对督促检查不力的5名分管或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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