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5月我局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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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雅安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核技术应用项目 |
雅环审批〔2016〕51号 |
5.20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第五批次基站项目(雅安片区) |
雅环审批〔2016〕52号 |
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