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芦山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采取“三个四”举措积极探索“护校安园”管理模式。
一、 积极建议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一是强化保安人员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严禁超过其职责范围工作。二是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因地制宜成立护校队,结合“红袖标”开展不间断的巡逻机制。三是强化落实校园进出人员、车辆审查、验证、报告登记制度。四是开展校园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不出问题的要求。
二、 探索创新
依托《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创新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一是将芦山县32所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内保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二是针对校园使用的头盔和盾牌不同的特点,如何与警察的标志进行识别,完善规范了中小学、幼儿园头盔62个、盾牌75副的防护器具统一标志。三是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社会面管控,探索如何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纳入公安机关数字化平台管理。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在乡镇农村校园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
三、扎实推进
将“护校安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模式。一是在每学期入学之前会同教育局对芦山县保安开展集中培训,召开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安全负责人联席会,进行交流沟通,共同发现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校园管理模式。二是辖区派出所会同交警、禁毒、消防大队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和消防演练;三是由芦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的拉网式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与校方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积极落实整改。四是结合各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摸排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治安隐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巡逻力度,继续推行上放学时段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和“三见警”要求,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密织护校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