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持续发力,将五大专项治理与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城乡环境,城乡环境面貌大幅改观,成效明显。
天全县 坚持定点设卡和流动治理,持续发力扬尘污染治理。一是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在城区禁门关、十八米大道、龙尾大桥设立3个扬尘治理稽查点,采取轮班值守的方式,严查未加盖防尘设施的进出城车辆。二是与城区各工地签署工地责任书70余份,约谈相关单位50余次,要求各工地必须建立和使用车辆冲洗设备,并由城管特勤中队对城区各工地进行不定时流动巡查。截至目前,查扣违章车辆39台,处理违章车辆39台,并处罚金约6000元,从源头上有力遏制了扬尘污染的产生。
芦山县 坚持分类治理,统筹推进。采取主街道严管、次街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工作方式,持续推进城区“五大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320万元,出动人员1950人次,拆除违法建筑物1200平方米,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200份,规范不文明交通行为1720起,清理占道堆放285处,查处不规范工地28个。
宝兴县 突出网格管理,推进综合治理。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制定并印发了《宝兴县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方案》,将县城区85个小区大院、48个农户自建房责任区化分到80个责任单位,在网格化责任区内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出动1200人次,对各网格化责任区开展集中综合治理。
荥经县 严格保洁考核,逗硬奖惩。及时制订完善了《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落实督查、考核工作,实行环卫人员挂牌上岗,并将城区环卫保洁区域分为8个片区,张贴公示各片区保洁举报电话,由社会参与监督保洁质量,截至目前共处理环卫工人5人(其中辞退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