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围绕灾后重建、脱贫攻坚、干部作风、民生民利四个方面,开展10项专项整治。其中,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救灾救济、村(居)务公开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2日,市民政局召开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整治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会议分析了近年来我市民政系统在救灾救助、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工作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也指出了存在问题。按照会议部署,即日起,全市民政系统将以市、县区、乡镇分级开展培训;5—8月,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工作;6—10月,分级开展检查指导工作;11—12月,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
市民政局以书面形式明确了市、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同时将采取强化技术管控,建立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检查工作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局长、经办人员和街道办事处以及部分重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