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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严查村组干部“雁过拔毛"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6-04-26 2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村组干部手中权力微乎其微,却能直接影响涉农资金的分配,从中“揩油”、“拔毛”。今年以来,汉源县纪委紧盯农村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着力解决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奖惩结合,提高农村党组织主动发掘线索意识。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农村“两委”班子考核管理办法,实行“问题+考核+报酬”评价机制。规定本村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纪律作风问题被通报的,发现1起扣除该村年底责任考核相应分值。同时,强化正面激励,规定免责事项,即农村党组织能够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提供线索的,不予扣分。通过奖惩结合,将农村党员干部对待他人违纪的态度,从置身事外转变为密切关注,增强主动发掘问题线索的意识。今年以来,全县各村对党员基本情况再次摸底,摸清底数,动态掌握情况。截至目前,收到线索10余条,已立案4件。

交叉巡察,转变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方式。在县纪委统一组织下,对乡镇分片区实行交叉巡察,重点检查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扶贫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中出现的挥霍浪费、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谈,无间隙了解群众诉求,巡察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后迅速查处。如上半年巡察时,群众反映了唐家镇合同村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大吃大喝等问题,巡察组通过现场调查、翻阅资料、走访农户,仅一天就查实了相关问题,唐家镇纪委随即对该村2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实现了敢查快查。

严格问责,倒逼农村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负面清单,规定农村“两委”班子有两名及以上干部因违纪被查处,或一名以上干部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肃追究村党支部书记失职失察的主体责任。今年4月,针对九襄镇大庄村7组组长曹某多次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乱集资问题,镇纪委对曹某违反群众纪律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启动追责程序对该村书记苏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对村两委成员及普通基层党员加强管理。通过高频问责、严格问责,农村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1至4月,立案审查村组干部4件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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