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营改増”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小华、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郭继中、市国地税局“营改増”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及雨城区国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李克强总理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増”试点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精神,通报了“营改増”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移交核实情况和“营改増”特殊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并对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事项进行了商议。
会上,两局分管领导对全市“营改増”前一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营改増”工作是当前国税、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进一步核实“营改増”纳税人基础信息数据,明确4月17日前再次确认。三是地税部门对“营改増”纳税人所属时期属于4月及以前的税款要依法征收、及时清缴,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国税部门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所需的硬件、软件安装、发票领用、业务培训等要做到早安排、早布置,确保极早落实。五是会议明确的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需要双方合作的事项,两局责任科室必须尽职尽责,保证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