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0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川发改价格〔2016〕106号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4月20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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