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15日,四川煤监局正处级监察专员阴丛连带领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第二督查组相关人员,对我市煤矿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雅安市安监局、荥经县安监局、芦山县安监局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抽查了荥经县顺鑫煤业有限公司和芦山县木瓜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煤矿企业。督查组通过检查后,对我市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要继续加大建设矿井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煤矿企业依法建矿,严把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关,做到不符合要求坚决不予以复工审批;
2、切实抓好停工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矿井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化解企业遗留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矿井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巡查、夜查,突击检查、与县区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时刻掌握煤矿企业工作动态,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全市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川西分局副局长罗玉飞、雅安市安监局煤管科长马运江及荥经县安监局长徐生遥、芦山县安监局长胡玉辉等陪同参加了本次专项督查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