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工程(二期)凤鸣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4-15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确保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由凤鸣乡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和具体实施。

二、征地范围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凤鸣乡龙船村一、二、三、四、五组,柳良村二组,征收集体土地110亩,四至界线以征地红线图和现场放线打桩范围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30080元/亩。

(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费1000元/亩,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按附件标准据实结算。

四、征收土地安置途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实际调查核实结果为准,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五、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六、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仅适用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征地,不作为其它项目征地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征地地上建(构)筑物和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2015年8月24日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次干道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征地地上建(构)筑物和零星林木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

 

1

框架结构(住房)

1200元/ m2

2

砖混结构(住房)

930元/ m2

3

砖木结构(住房)

740元/ m2

4

土木结构(住房)

580元/ m2

5

棚房、偏房

200元/ m2

6

铁皮钢结构房

100元/ m2

附属建筑物补偿

 

1

砖质围墙

110元/ m2

2

石围墙

80元/ m2

3

水泥坝

30元/ m2

4

三合土坝

20元/ m2

5

石板坝

15元/ m2

6

条石堡坎

120元/ m2

7

卵石堡坎

50元/ m2

8

室外水泥粪池

250元/m3

9

压力深水井

650元/口

10

石砌井

450元/口(井深1.5m以上),300元/口(井深1.5m以下)

11

室外灶台(单眼)

130元/眼

12

室外灶台(双眼)

260元/眼

13

坟墓(迁入公墓)

5000元/座

14

坟墓(不迁入公墓)

3000元/座

15

沼气池

4500元/口

16

鱼塘(钢筋水泥)

80元/ m2

17

鱼塘(泥塘)

50元/ m2

零星林木补偿(房前屋后)

 

1

桑树

3元/株

2

桑苗(胸径2cm以下)

1元/株

3

竹子(21根以上大笼)

100元/笼

4

竹子(10-20根中笼)

60元/笼

5

竹子(10根以下小笼)

40元/笼

6

果树、黄柏、杜仲(胸径10cm以上)

40元/株

7

果树、黄柏、杜仲(胸径5-10cm )

25元/株

8

果树、黄柏、杜仲(胸径2-5cm)

10元/株

9

果树、黄柏、杜仲(胸径2cm以下的树苗)

3元/株

10

杂树

自砍自用不予补偿

注:未计列到的零星林木品种参照上述计列品种的规格大小的补偿标准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