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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三转变”给力“主动”信访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4-08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6年以来,芦山县纪委不断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方式、方法,在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狠下功夫,牢牢把握“群众身边无小事”,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由“群众上访”向“领导下访”转变。制定领导干部定期下乡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定期到镇、村、组进行走访,接待群众信访咨询,收集信访举报线索,让群众少“跑路”。同时,结合全县精准扶贫“挂包帮”县纪委监察局挂钩点开展进村入户了解民生民情,积极帮助扶贫对象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一线走访共收集问题线索10余条。

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实施信访预警制度,建立源头化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和排查工作,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登记,建立台帐,提前介入调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减少群众越级访、集体访。从收到各方面提供的线索中,筛选出5条有价值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由“坐等结果”向“主动督导”转变。针对转办各乡镇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改变以往坐等调查结果的被动方式,积极地进行实地走访,帮助、督导责任单位或地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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