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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工商质监局开展新闻、出版、电视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来源: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6-04-07 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提高全社会法制计量意识,促进新闻、印刷出版、电视领域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近日,芦山县工商质监局联合县文新广局对全县新闻、印刷出版、电视等领域1年内正式发行的出版物和电视节目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共检查新闻报道10条,广告节目5个,印刷门店2家,单位网站1家。从检查情况看,新闻报道、广告节目、印刷刊物均能按计量法规相关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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