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资源,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农民工工资纠纷等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推动人民调解与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工作,全力服务重建脱贫“双攻坚”。
四是指导、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