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促使电梯维保单位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规范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提高电梯维保工作质量,近期雅安市质监局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相关信息实施备案管理,一是要求注册地在本市的电梯维保单位和在本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外地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或首次在本市开展维保业务前、维保单位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在市质监局及电梯使用地的县(区)工商质监局备案;二是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在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电梯使用地的县(区)工商质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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