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对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的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3-22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拟公开选定评估机构对八宗国有建设使用权进行评估,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TQ2015-2地块位于天全县老场乡,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19.95亩;

2.TQ2015-3地块位于天全县始阳镇,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15亩;

3.TQ2015-11地块位于天全县大坪乡,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12.45亩;

4.TQ2015-12地块位于始阳镇柳家,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4.95亩;

5.TQ2015-13地块位于兴业乡高桥村,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10.2亩;

6.TQ2016-1地块位于小河乡,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300亩;

7.TQ2016-2地块位于新场乡,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20.1亩;

8.TQ2016-3地块位于多功乡,拟公开出让面积约为25.95亩;

9.具体面积和宗数以最终提供的规划条件为准。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评估目的

地块在现行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三、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分宗出具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午10:30

    抽签地点: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天全县灵和街9号)

    五、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要求

1、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并在雅安市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2、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支付评估费。

   七、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注意事项

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的提供时间另行约定。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835-7223556

                             

天全县国土资源局

                                         

  20163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