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含市民政局机关,市救助站,市福利院,市老龄办,市慈善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未安排出国活动和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34万元下降 55.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并且灾后重建即将结束,各地慈善组织来雅项目对接逐步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保障对外业务工作接待(食宿费、工作用餐等)和慈善办对接灾后重建捐建项目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35.2万元下降6.25%,下降原因主要是加强车辆费用管理、灾后重建项目减少、燃油价格下跌等因素。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为保障救灾工作、社会流浪人员救助、灾后重建、福利院运送孤儿及三无老人等工作的开展,用于6个单位12辆公务用车、救助用车、特种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道路通行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