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力推进以及省级养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平台的不断完善,为认真践行为民务实作风、切实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从2016年1月起,我市把原每年3月至5月集中认证调整为每年1月至12月常态化认证,退休人员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认证一次,可到就近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进行资格认证。退休人员随时随地可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极大地提高了认证效率,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今后我市认证工作统一在省级协查认证平台办理。对于居住在我市辖区、省内其他市州的退休人员,可通过省级认证平台在居住地完成认证;对于居住在省外、国(境)外的我市退休人员可通过qq视频认证或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完成认证。居住在我市的省外退休人员也可在我市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完成认证;因高龄行动不便、瘫痪或生病住院等原因不能亲自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还可以申请上门认证。
我市将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