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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贯彻落实精神会议召开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03-01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3月1日上午,全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住建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徐一心、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委编办、市法制办负责人和各县(区)分管领导及县(区)相关部门在雅安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上国家住建部部长陈政高阐述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对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从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在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法;完善法制、经费、考核等保障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机制;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解读,部署了近期要抓好的六项具体工作,确定了时间节点,并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坚定信心、敢于担当、雷厉风行、形成合力的要求。

省上贯彻落实会议随即召开,省住建厅副厅长谭新亚就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决心。二是立足实际,理清思路抓紧制定改革方案。三是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上会议召开后,市委常委、副市长徐一心就贯彻全国、省上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及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参会人员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会议精神,各部门、县(区)要主动担当起改革的重任。二是跟踪好省上城市管理改革方案,为我市方案的形成打好提前量。市城管、编办、法制办、住建等部门要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同时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改革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在五月底前完成我市改革方案的出台。三是摸清家底,为我市城市执法改革做好准备。要在已形成的《我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基础上更细致的梳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人员编制情况,为我市改革方案提供依据,为全面推进市、县城市执法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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