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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四+” 破除基层监督执纪“三难”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2-23 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破除基层监督执纪难,就要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天全县纪委副书记严平介绍说。近年来,天全县创新运用“四+”模式,重点破除县乡纪检力量数量多、形成合力难;基层末端任务多、办理落实难;单独办案催得多、效率提升难等“三多三难”问题,打通乡镇、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的“最后一公里”。

“分片+包案”,统筹协调避免落单。将全县乡镇和部门分为城厢、始阳、仁义、新场四个办案片区,以“班子成员+部门乡镇”模式开展定向监控,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对片区案件审查工作负责,统筹调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县级部门、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以点带面形成办案合力。2015年,县纪委通过分片包案,发现乡镇、部门需整改问题84个,规范做法102次。

“督案+巡察”,直击问题倒逼落实。对乡镇、部门实行“常态巡察+案中督办”,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对包案片区常态巡察,收集问题线索向委局机关反馈;县纪委纪检室负责分组督办,在调查案件或核实线索过程中对乡镇、部门纪检案件质量跟踪和把关,并对有线索不及时办理、有案件不按期报结的严格追责。2015年,县纪委纪检室分两组到乡镇、部门“蹲点”指导案件50次,督办案件24件24人,约谈纪律审查工作开展不力的纪检干部4人4次。

“独立+交叉”,办案双模式相结合。加快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独立办案进程,对独立查办的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情节复杂案件等三类案件,县纪委可根据案情需要,统筹协调组成临时办案协作组通过实行互助联查,推动“独立办案”和“交叉办案”两种模式无缝对接,合理利用办案机动力量,提升办案效率。2015年,乡镇、部门共计办案63件,比去年办案数量增加了37.0%,其中全县片区协作办案3次,收效明显。

“硬件+软件”,夯实办案基础。县纪委按照“十有”的标准给每个乡镇统一配备办案电脑、办公桌椅、录音笔、照相机、传真机、档案柜、打印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上墙的制度等基本的办案保障。每年每个乡镇5000元纪委工作经费。同时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等纪检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坚持通过办廉政讲座、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方式提高乡镇、部门纪检干部业务能力,2015年受培训基层纪检干部146人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主动挖掘案源,积极查办案件。探索实行了乡镇不办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和廉政约谈制,2015年共约谈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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