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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5年度)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2016-02-22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53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概述

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特殊要求,我委在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相关网站公开;(2)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3)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和公开范围等基本信息,强调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4)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我委相关信息,一条信息多渠道发布。同时,我委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委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其中:概况信息数量5条,计划总结信息数量9条,工作动态信息数量191条,财政信息数量4条,其他信息数量63条。同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64条,通过党政网报送信息282条,上报省经信委信息156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情况

2015年,我委未收到这方面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委未接到行政复议,无诉讼及申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15年,我委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但是某些方面仍然不尽如人意: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的质量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提升;三是深入挖掘信息能力不强。

(二)改进措施。随着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咨询量必将进一步增长,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质量等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新要求: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特殊要求,确保我委信息公开制度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本年报的电子版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an.gov.cn)、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jxw.yaan.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邮编:625000;电话:0835-223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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