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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压力传下去责任扛在肩——写在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召开之际(一)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2-03 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走过继往开来、激浊扬清的一年。

这一年,“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压力层层传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明责亮责、履责尽责、督责压责、述责述廉、考责问责。 这一年,从严执纪问责的步履铿锵,认真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纠顽疾痼症力度空前,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增强了社会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这一年,坚持纪挺法前守住纪律底线,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正逐步形成。 

各级各部门在这段时间,陆续交上了“作业”——通过述责述廉,向干部职工说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落实主体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 

来自宝兴县的一名基层党代表,还记得1月初时,参加该县2015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暨测评大会情形:这一天,该县党委、政府负责人分别代表所在党委、政府班子及个人,述职述责述廉述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纪委。我市多层面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不仅仅是在总结工作,更是有效抓住“少数关键”,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这是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的政治定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被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自觉当好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通过将主体责任具体细化为党委(党组)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27项,与各县(区)、市级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这是勇于解决问题的鲜明态度—— 市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紧紧盯住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八个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去年7月,市委常委带队,对县(区)和市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年,全市“一案双查”15件,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22人。 

这是不断深化工作的清晰思路——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市委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管住大多数,惩治腐败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持续示范震慑效应。 

落实监督责任 做深做细做实 

1月13日上午,市委党校一楼会议室,正举办一场特殊的“期末考试”,应试者,是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主考官,是市纪委。去年所开展的工作,须由市直部门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口头述职。 

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被称为纪检机关延伸的“千里眼”、“顺风耳”和“神经末梢”。目前,市纪委共派驻(派出)了44个纪检机构,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一样,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开展监督,不当老好人、甩手掌柜,面对矛盾问题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通过勤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深化“止懒治庸”升级版,集中开展“为官不为、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等“六项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元旦、春节、“五一”、 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监督检查,全市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腐败存量得以减少,腐败增量得到遏制。 

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下,“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等, 一度成为社会“热词”。 

从健全责任体系到督促检查,从落实八项规定到开展专项整治,从坚持纪挺法前到惩治腐败,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我市正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在日前出炉的2015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中,我市社会评价综合指数较去年提升1.49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正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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