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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26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4-37号)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于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公布年度报告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贯彻落实《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531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要求,认真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网络使用普及率低的地方,要通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提供纸质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获取。各部门应于32512时前,将年度报告通过雅安市电子政务门户外网信息管理平台报送至市政府网站(网上填报路径:“其他”→“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市政府网站将开设专栏,汇总展示各部门年度报告。

二、准确填报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准确、真实填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见附件2),于 223日前完成填报(网上填报路径:“其他”→“其他信息公开”),同时将两张表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办23202室)。

三、汇总报送年度报告公布情况

各县(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各级行政机关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的督促和检查,并及时汇总县、乡两级政府及县级部门年度报告公布情况,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4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通过党政网公文交换箱报市政府办转信息公开办收)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2227267,传真:2850721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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