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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实施“四优先”助推家庭林场发展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1-18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宝兴县林业局采取“四优先”措施,有效保护和促进家庭林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优先安排林木采伐限额。家庭林场培育的速生丰产林,木材采伐限额由乡(镇)预先考虑,优先单列,并可自主确定采伐方式,及时更新造林。二是优先列入重点项目范畴。家庭林场营造林符合项目标准和要求的,在项目规划区内优先列入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和管理,鼓励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享受国家重点工程和县上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三是优先享受项目资金扶持。家庭林场造林项目贷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纳入专项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同时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方式,支持开展林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等工作。四是优先提供科技支撑。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和四川省林业科学院等院校合作;优先安排家庭林场所涉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减少技术盲点导致滞后发展;选择技术成熟、先进、经济效益高的实用技术,在家庭林场中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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