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勇代表:
您“关于加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雅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您对芦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并对进一步加强芦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推动芦山软实力的发展强大提出了宝贵的建议,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回复如下。
一、制定和落实相关保护政策,加大财政投入,重视人才培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抢救措施。印发了《雅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岗位职责》,指导和督导相关保护单位科学制定合理的保护规划,并不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对非遗项目积极采取培养传承人、整理出版成果、宣传展示等各种措施加强传承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使用管理,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收集整理、研究、宣传、保护和传承人的培养。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扶持,及时将传承人补助资金发放于个人,为非遗传承活动的开展提供基本保障。加强保护工作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注重保护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二、合理利用非遗资源,加强对非遗的生产性保护。
合理利用非遗资源,保护与发展并重,允许组织形式由集约型转变为群众性,让更多传承人和团体走向文化市场。利用非遗资源的文化优势,结合文化创意与市场消费,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演艺非遗精品与商品,打造特色品牌。将芦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利用好,把芦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转化来推动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针对性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有效开发利用,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例如,七里夺标、八月彩楼会、芦山花灯等非遗项目可利用节庆开展相应的活动、进行非遗活态展示,今年3月12日举办的第十一届茶文化旅游节,以雅安记忆为主题对全市市级以上的项目进行展示展演,其中芦山花灯和刘氏根雕专题馆进行了展示展演。将非遗资源引进旅游景区,集中展示、展销、体验非遗项目,丰富文化业态。4.20规划建设的芦山县乌木根雕产业园, 按照“一城一园两市场”建设。“一城”:中国乌木根雕艺术城,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包括文化展示核心区、文化产品商业区、艺术大师创意园等功能片区。“一园”:根雕加工园,占地约600亩,建设以加工根雕、金丝楠家具为主要产品的现代主题产业园。“两市场”:金丝楠原料市场、根雕艺术品交易市场,占地约380亩,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原料聚集高地和根雕产品交易市场。规划投资8亿元,目前,地标性建筑——根雕艺术馆已完成30%工程量,商业街区已完成80%工程量,预计今年7月底投入使用。形成集展示、交易、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和国家4a级景区,既实现了非遗传承的社会效应,也实现了非遗项目的产业经济价值,达到非遗项目的生产性保护与开发均衡发展的目的。
三、加强非遗传承队伍建设,扩大非遗的社会影响。
非遗传承必须依靠年轻人的加入,为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传承队伍,发挥传帮带的作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一是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开展芦山花灯进校园的活动。二是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教学活动,要求传承人带徒授艺。三是利用文艺队伍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宣传保护非遗,指导他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知识。四是媒体、网络的宣传报道,使更多年轻人能够便捷全面了解非遗,雅安日报对雅安非遗进行系列报告。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展览活动,强化非遗的社会价值,提升传承人的自豪感。五是开展非遗相关的比赛活动,建立相关奖励机制,鼓励和激发传承人的创作热情。同时,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传统及重大节日举办“非遗”项目展览、展演等活动,扩大芦山非遗的社会影响。
尊敬的程勇代表,以上是我局就您所提的提案作出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雅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回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雅安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6月30日
(联系人:吴佳丽,联系电话:850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