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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廉洁务实过节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1-12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纪委发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树立良好家风,确保廉洁务实过节。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企业和个人;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组织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1月初,市纪委组织8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四套班子以及部分市级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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