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十三五”期间我市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县(区)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大力推动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
截至1月6日,我市共争取到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096万元,其中,雨城区173万元、名山区158万元、荥经县209万元、汉源县262万元、石棉县1521万元、天全县263万元、芦山县263万元、宝兴县24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重点县示范建设、重点山洪沟治理等,石棉县还被列入全省3个重点示范建设县之一。另外,雨城、汉源、石棉3个县(区)各争取到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100万元。根据安排,争取到的3096万元项目资金和300万元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将全部用于今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水毁防洪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器材采购等,并计划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