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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对2015年重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考核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05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按照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2015年度市级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的通知》(雅重建办〔201523号)的相关要求和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定于近期对2015年度重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建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持续抓好重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重建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与重建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阳光重建、透明重建。

二、把握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坚守舆论引导底线加强重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58号)的要求,把重建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来抓。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重建政策及解读、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依申请公开涉及重建项目的,要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本次自查考核将按照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122412时前,对照《雅安市灾后重建信息公开评分指标》(雅府公开办函〔20158号附件),进行自查评分,并将纸质版自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办公室地点:市政府办3202,联系人:王涛,电话:0835-2227267)。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适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结合自查情况,对各单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呈市委宣传部,并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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