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有效实现诉讼分离。
二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建立《关于规范办理信访案件和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的工作办法》,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推动依法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三是注重证据固定。依法收集和固定信访事项调查处理过程,让信访事项办理经得起检验。四是依法规范秩序。建立了公安机关参与市信访接待中心和市行政中心信访秩序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处置违法上访行为。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