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工业用地出让关,严格实施招拍挂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现“净地”出让,严把土地供应关口。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近期还将出台《工业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并规范我市土地出让行为。
二、严把土地供前、供后管理关,严格落实工业用地相关政策。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纳入用地使用条件,工业项目用地达不到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经营加强工业用地的项目准入审定。同时加强已出让土地开发建设动态监测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开展项目跟踪、信息现场公示、开竣工申报和现场核查,建立项目诚信档案。
三、严把利用评估考核关,严格执行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各县(区)工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定期对已供地项目进行评估考核,对企业投产后的产出效益、建设规划管理等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符合退出条件的,依法进行清退。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依法收回土地并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