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12-29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二、申请材料

1、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简介(人数2人以上,内容见示范文本)

2、名称预登记申请表

3、办公场所证明

4、章程草案

5、组织机构建议名单

6、业务主管单位批文(限政治、法律、宗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有前置许可的),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实行直接登记,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文。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到市政管办“一窗一章”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一窗一章’窗口”)咨询办理;

2、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按要求向“一窗一章”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一窗一章”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单;

3、“一窗一章”窗口将申请材料转至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后将结果返还于“一窗一章”窗口。

4、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凭受理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一窗一章”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雅安市一窗一章受理窗口:0835-2863192

雅安市民政局民管科电话:0835-2222772

投诉电话:

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0835-2233180

雅安市民政局纪委:0835-22273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