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对雅安恒远快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雅安恒远快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春花,企业住址:雅安市雨城区龙岗村龙观西路,经营品牌:汇通。
二、主要事实
雅安恒远快运有限公司及其营业部主要存在安全制度上墙不规范、安全设施配备不齐、营业网点备案手续不齐全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见附表:《雅安恒远快运有限公司问题表 》
上述行为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雅安恒远快运有限公司在15日内将附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制度上墙的通知》要求,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快件内部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并按文件要求上墙公示,对未办理快递经营许可相关手续的营业网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齐全,且该营业网点在尚未取得快递经营许可手续之前,不得从事快递经营业务。
承办单位: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