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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责令汉源县利志商贸有限公司改正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2-28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5年12月21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为对汉源县利志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汉源县利志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川,企业住址:汉源县富林镇2号复合安置点源祥路一段15号,经营品牌:圆通。

二、主要事实

经查,汉源县利志商贸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安全制度上墙不规范、安全设施配备不齐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如下:(一)制度建设方面:1.未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或《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二)安全设施配备方面:1.未安装应急照明装置;2.未张贴安全设备警示标识;(三)收寄验视和邮寄安全方面:1.未制定《邮件、快件内部控制制度》;(四)其他方面:1.已配备专职安全员,但未公示;2.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3.揽投车辆未封闭。

上述行为违反了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汉源县利志商贸有限公司在15日内将附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制度上墙的通知》要求,将《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快件内部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并按文件要求上墙公示。

承办单位: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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