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龚文昌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00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按照省、市的相关工作部署,联合各级编制、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服务窗口建成率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一季度,我市1229个行政区划,共设立服务窗口1187个。其中街道、乡镇、社区建成率100%。服务场所面积共36271㎡,其中街道425㎡、乡镇9953㎡、社区3413㎡、行政村22480㎡。服务窗口平均建筑面积30.56㎡。二是服务窗口平均配备工作人员1.3人。2010年市编委核定全市153个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事业编制339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5年一季度,全市基层平台服务窗口实有工作人员1590人,其中编制人数436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395人、政府购买服务29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92人。每个服务窗口平均拥有工作人员1.3人。三是规范化标准化有所提高。2011年印发《关于加快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雅市人社〔2011〕61号),2012年印发雅市人办〔2012〕1号,对纳入示范点建设并经验收基本合格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实行以奖代补,按照每个3万元的标准、未纳入示范点建设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将按照每个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专项用于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建设。四是抓住机遇提升基层平台建设水平。抓住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机遇,100个乡镇(街道)平台纳入重建项目实施。开展村级示范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雨城、名山和石棉10个村纳入全市村级平台建设试点。
二、解决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措施办法
(一)针对您提出的“按雅编发〔2010〕41号文件配齐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建议,市委编办已于2010年核定全市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事业编制339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全市事业编制已锁定在2012年底的总量内,无法突破总量新增事业编制,且乡镇事业编制调整需报省委编办审批,因此,无法增核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编制。但就目前基于乡镇街道工作压力大、业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工作状况,在短期内要实现专职专司也是不现实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理顺人员管理体制,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县区、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针对您提出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的建议,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且民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层次、人性化,这势必要求制度衔接顺畅、服务方便快捷。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购买主体结合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的相关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我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所需。
(三)针对您提出的“经费保障到位”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同时,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整合社会公共资源,整体规划设计,统筹推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村级平台建设,按辖区内人员数量,对基层平台试点进行分类补助,对正式聘用并有效开展工作的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按每人每年一定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工作的关注。
联系人:彭晓倩 联系电话:13882437588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