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悉收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虹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雅安市空气环境质量监管力度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雅安市现已建成一套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控体系,每日监测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悬浮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测算出当日空气质量指数,并即时同步到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北纬网、安电视台等各大媒体,让市民能在第一时间知晓雅安市空气质量。
2014年全年共采样监测357天,其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天数130天,占总天数的36.42%;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214天,占总天数的59.94%,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13天,占总天数的3.64%。2013年共采样监测362天,其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天数116天,占总天数的32.0%;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231天,占总天数的63.8%,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15天,占总天数的4.1 %。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雅安市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影响,城区道路、房产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开挖、植被破坏、施工管理不规范可能是导致尘源性颗粒上升的重要原因。同时城区交通过境影响受交通因素制约,城区大货车(特别是渣土大货车)通过城区过境不可避免,大货车覆盖不严实,抛洒、散落现象屡屡发生。鉴于城区环境空气污染非工业企业污染、主要是尘源性颗粒物污染的现状,雅安市环保局向政府报告,建议协调交警管理部门、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合理规划重型卡车交通线路、控制过境时段、加强渣土车环境管理;同时严格城区工地环境管理执法、切实落实环境管理制度。
在市政府印发的《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中,针对建筑扬尘提出要落实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要做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等“六个100%”。
针对城市道路杨尘污染防治情况。提出要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洒水降尘力度,继续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针对“老旧车”、“黄标车”治理情况。提出要采取限制黄标车转移登记、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重点推进不达标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由有关部门制定主城区黄标车禁行方案。
同时针对转变能源结构,降低烟粉尘排放情况。提出一是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组织开展铁合金、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二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2015年底前我市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三是积极整治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县(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四是全面提升机动车燃油品质,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经过两年治理,目前位于中心城区的制浆厂、西龙纸业、华汇锂业已于2012年10月全面停产并淘汰;建安厂、泛化厂、川西厂、雅化集团、三九集团、制浆厂(金红叶公司)、西龙纸业等7户企业已达成搬迁出主城区协议;还未搬迁的建安厂、三九集团已完成煤改气改造。其余企业已改造生活用煤。严格执行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制度,减少工业用煤。杜绝新增量;在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符合规模要求的燃煤锅炉要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并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雅安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问题,空气质量关乎全体雅安市市民的身体健康。为此市环保局严格把关发放排污许可证,对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均提出较高的要求。针对市民的各类环保投诉,市监察支队均及时受理并做出回复。针对新环保法等环境相关知识,环保局不定期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及更新,并开通了政务微博,通过政务微博回答网友的相关问题。同时,市环保局与雅安日报签订了协议,每年将设专题板块来宣传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故事、知识及环保理念。尽可能的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与市民互动。
下一步,雅安市环保局还将继续联合多部门加强空气质量监管,一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二是严控道路扬尘;三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四是秸秆禁烧工作;五是加快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六是加大整治燃煤锅炉力度;七是加强对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同时,继续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责任者联合公检法部门严惩其违法行为。务必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地普及环保知识、积极与市民互动,提高全市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