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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办理《关于切实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的回复意见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5-12-07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航亮委员:

    您提的“关于切实加强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按照市政府安排交由我局主办,市农业局会办。经我局调查了解和汇同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农村环境的现状

(一)、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

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发展较快。

2014年我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60%以上,全市有畜禽规模养殖场4451个,其中生猪2828个(年出栏50头以上),肉鸡388个(林下出栏1000只以上,舍饲出栏3000只以上),蛋鸡98个(存栏2000只以上),肉鸭13个(年出栏1万只以上),肉牛466个(存栏10头以上),奶牛13个(存栏5头以上),肉羊645个(存栏30只以上)。

2.目前对畜禽规模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情况。

1)做好畜禽发展区域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及自然生态条件,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限时搬迁、对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对适养区内以土地对粪污的消纳能力确定适宜饲养规模。市农业局2014年5月19日下发《雅安市农业局关于落实〈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源保护情况审议意见的会议纪要〉的意见》(雅农函[2014]90号)到各县区农业局,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养殖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区域范围。

(2)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强化环保设施建设。在项目资金上引导分散养殖向规模化集中养殖转变,鼓励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设备纳入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2013年全市投入中央、省级资金1900多万元,2014年投资1300多万元用于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到201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71个,奶牛场3个,肉羊场1个。

(3)推广畜禽粪污处理综合配套技术。主要在畜禽圈舍设计上采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实行人工干清粪,从源头上减少畜禽粪污产生量;干粪经堆积发酵还田,污水(稀粪)经沼气处理,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有机肥生产;养殖蚯蚓实行生物降减等。

3.畜禽分散养殖户的污染治理

根据实际情况,对小规模的分散养殖户,一般是采取建沼气池或贮粪池收集畜禽排泄物,经发酵或腐熟后用于种植业的肥源,农牧结合,综合利用。

(二)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36万口,占适宜建池农户(12.77万户)的81%;累计修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325处,发酵处理容积102万立方米,年处理生活污水146.65万吨。

(三)农村农药使用情况

1.抓绿色防控。

今年共推广绿色防控面积20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30万亩,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100吨。从2006年我市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工作以来,示范片面积累计已达120万亩。

2.科学合理推广和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 。

对症选用农药,精准施药,提高施药技术水平,四是农药的合理轮用和新药剂推广。加强宣传和技术示范指导,近年来市植保站通过落实病虫防治补助资金,安排各县开展大春重大病虫防治示范片15万亩,辐射带动农户防治60余万亩;通过示范推广新药剂避免长期单一使用农药导致病虫害抗药性的增加,逐步向农药减量增效的目标迈进。

3.加强对农药使用监管。

主要是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不断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农药知识培训;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市场监管;密切检打联动,强化案件查处;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农资监管。

(四)全市化肥使用情况

1.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2009年以来,我市各区县都积极实施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120万亩。2014年我市继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工作,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137万亩,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作物,提出科学施肥建议,总体上,减少氮肥的施用,增加磷、钾肥的施用。

2.提倡大力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施用。近年全市积极发展有机、绿色农业,大力推广有机肥的使用,不仅起到了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又减少化肥的施用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3.积极推广施肥新技术。推广施用长效尿素、冲施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以及化肥深施等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减少化肥的施用量。

二、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从2013年7月重建开始,全市严格按照《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规划》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将配套基础设施作为确保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根据各新村聚居点聚居人口规模,按照“出行便利、服务均衡”的要求,合理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设施和紧急避难场所。并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在抓好重建工作的同时,提前研究设施建成以后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80 个,在建133 个,总投资约10.9亿元。

(一)新村聚居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严格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在新村聚居点建设中,我们始终把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全市232个新村聚居点均采用雨污分流制,并以集中建设化粪池为主,并积极采用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其中:修建集中的化粪池,采用沉淀和厌氧发酵处理的新村聚居点181个;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新村聚居点46个,如荥经县龙苍沟镇万年村陶家坝、天全县新华乡永安村新村聚居点;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景观氧化塘”的新村聚居点5个,如芦山县飞仙关镇凤凰村麻柳林新村聚居点、双石镇双河村新街新村聚居点。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全市新村聚居点按照“全面覆盖、方便实用”的原则,每20-30户设置一处垃圾池,沿内部道路每25米设置一个垃圾桶或果皮箱等,以方便群众投放。每30户左右配备一名卫生保洁员,负责垃圾的收集和清理。232个新村聚居点,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站168个,垃圾池289个,配备垃圾桶2784个。

(二)新村聚居点环境基础设施管理

着力解决建管脱节问题,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目前全市有6个重建新村聚居点向社会购买公共服,36个新村聚居点聘请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员,214个新村聚居点聘请了新保洁员,81个新村聚居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府主导,村民参与,探索完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建成村民入住的新村聚居点政府共投入各项管理资金580余万元,村民参与试点缴费新村聚居点25个,共计44.5万元。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并过村民大会集体表决等形式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要内容通纳入各个聚居点《村规民约》,并与新村聚居农户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促进农村环境治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截至目前共有133新村聚居点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科学重建,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县(区)环保部门为责任主体的人居环境类重建项目共涉及芦山、天全、宝兴、荥经4个县,共有5大类1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32402万元,实际安排投资30317万元。截至目前,人居环境整治类15个单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已完工6个,完工率为40%,累计完成投资20767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64.09%;占实际投资比例68.50%,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水源地保护项目,共有5个项目(其中城镇饮用水地

保护项目2个、农村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3个),估算总投资4710万元,实际安排投资1516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5个,开工率为100%,已完工4个,完工率为80%,累计完成投资1993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42.31%,占实际投资比例131.46%。

2.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共有4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2502万元,实际安排投资22153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4个,开工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15044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66.86%,占实际投资比例67.91%。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共有3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280万元,实际安排投资1089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3个,开工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1980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86.84%,占实际投资比例181.82%,目前已完工2个项目。

4.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共有2个项目,目前,芦山县医疗废水废物处理项目和宝兴县医疗废水废物处理项目的业主分别变更为芦山县卫生局、宝兴县卫生局,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实际安排投资1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2个,开工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560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31.11%,占实际投资比例31.11%。

5.分散农户污水处理项目,共1个项目,目前,分散农户污水处理项目分解到各乡镇,与灾后重建农房聚居点基础设施打捆实施,估算总投资1110万元,实际安排投资3759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1个,开工率为100%,累计完成投资1190万元,占估算投资比例107.21%,占实际投资比例31.66%。其中飞仙关镇凤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飞仙关镇北场镇已动工,龙门乡青龙场村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

四、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几项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作为民生工作优先实施,着力提高健全长效机制,解决农村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

(一)咬定目标不放松,着力完成环境基础设施重建任务

通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增添有力举措,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强化施工质量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管理不放松,加快推进“自建委”向“自管委”的过度

通过此次灾后恢复重建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力争达到人居环境优美、地方特色突出的恢复重建效果,下阶段,将继续创新续管理方式,进一步健全群众自主管理、自我服务机制,逐步实现“自建委”向“自管委”转变。将新村配套基础设施管理作为“自管委”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对新村内道路、公厕、垃圾、排污、绿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营造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新村环境。同时,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制作新村城乡环境宣传展板、发放传单等方式,结合开展“门前五包”、“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行动”等环境治理工作,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及要求,及时总结提炼先进治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激励落后,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扎实有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健全机制不放松,着力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

1.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设施建设。一是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等中央、省级支农资金。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市级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向新村垃圾污水设施建设倾斜。三是县(区)财政将根据当地情况加大对污水垃圾处理的运营和维护的资金投入。四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建立bot btppp等投融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农村污水垃圾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破解农村污水垃圾设施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2.探索推广运行费用合理分摊机制,确保环境基础设施高效运行。本着政府主导,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积极探索“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机制,筹集村庄保洁资金,增强村民自治意识。今后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探索村民缴费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保洁经费收缴制度。

3.建立完善技术帮扶等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乡镇管理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负责人等专业知识培训,重点是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培训,提高基层组织有效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加强环境治理等能力水平。同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关技术导则,并积极组织高校、科研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建立技术帮扶机制。

(联系人:毕艺耀,联系电话:236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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