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委按照《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一主题,一方面认真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一方面积极认真参加市司法局牵头组织12月4日集中宣传宪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活动现场悬挂了“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本次宣传活动,结合我委职能,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主要内容向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发放传单150余份,并接受市民相关法律法规咨询,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同时也使市民更加理解和支持我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