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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三)

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5-12-04 1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如何申请公租房---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个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社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集体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社区申请。

公租房审核流程---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社区或用人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用人单位将资料移交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签署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在4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15日),同时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市房管局复审。

第二次公示与市房管局复审同步展开,经审市房管局审核符合相关条件,同时第二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住建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通知相关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领取相关人员的《雅安市雨城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通知书》,由市房管局在《雅安日报》或雅安房地产网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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