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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5-12-04 13: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陈英等代表

你们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玉溪河上游水质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交由我局主办,芦山县政府、名山区政府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玉溪河水渠取水口建在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经芦山县镇西乡流经邛崃市高河镇、天台镇进入名山区境内,境内全长23.5 公里,涉及18个乡镇约22万人的主要饮用水源。造成污染主要是芦山县境内砂石厂、上游乡镇生产生活污染及畜禽养殖,名山境内个别养殖废水等。

(一)砂石场情况。目前,玉溪河上游支流太平河和大川河沿线共有砂场10家,石材加工厂1家。“4.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启动以来,芦山县及周边雨城、邛崃、名山等地砂石需求量骤增,为保障建材供应,各砂场采砂作业频繁。但多数砂场污水处理技术不完善,沉淀池未能及时清掏,污水沉淀效果不佳,排出的污水是导致玉溪河水混浊的主要原因。

(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玉溪河上游共有场镇3个、聚居点7处(其中宝盛4处,太平镇3处),散居人口约1.35万人。农村场镇、聚居点及散户人口的生活污水,虽然都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再外排,但是效果不佳,大多数污水依然流入河体。

(三)养殖粪水排放情况。目前,玉溪河上游共有养殖场22家(宝盛乡10家,太平镇12家),均纳入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和管理,修建时经过了严格把关。各养殖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选址严格,均建有沼气池、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污水和粪便均经过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没有排入玉溪河水体,沿河养殖场排污不会影响下游水质。

(四)煤矿企业情况。目前,玉溪河上游共有煤矿企业4家,且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原洗煤企业两年前已被取缔关闭,没有产生污染。

二、整治措施

为切实解决玉溪河水面浑浊、污染等问题,进一步改善水质,针对代表建议,结合摸排情况,研究制定了分类整治措施。

(一)关于砂石场整治。目前,正值灾后重建关键时期,保障建材供应是确保灾后重建顺利推进的关键,如果关闭砂场将直接切断芦山县及周边区县砂石来源,严重影响重建工作推进。为做到保障建材供应和污染防治“两不误”,芦山县将进一步加强对砂石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同时加强对砂石场排污情况的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砂石企业制定污染物治理制度。同时,县级主管部门与砂石企业逐一签订《芦山县砂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明确规定:不达标排放污水,发现一次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要求砂石企业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并根据环评批复完善治污设施;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必须建立污水治理三级或多级沉淀池,并及时清掏淤泥,保证污水沉淀达标后方可排放。汛期,要求砂石企业采取积极措施,采用挖坑、挖凼、围栏挡护等临时沉淀措施,防止沉淀池被河水冲毁。对通过挂牌出让和公开拍卖取得开采权的砂石企业,分别征收30万元排污和清障保证金,确保达标排放。

3.对全县砂石企业下发《砂石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的通知》,定期不定期对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砂石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进行处罚。

4.严厉查处盗采砂石造成河水污染的违法案件,加强对河道砂石资源的监督管理,对无证开采砂石、偷采盗采进行严厉查处。

(二)关于养殖场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选址,严格禁止在限养区内新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

1.芦山县推进生猪标准化建设,改进畜舍结构和生产设施,建立科学防疫制度,推进干湿分离、雨污分流,从设施和工艺上尽可能减少污水浓度和排放量。配套沼气池处理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积极引导发展农牧、鱼牧、果牧相结合的牧--果、牧--鱼、牧--菜等种养模式,实现对有机营养物质进行多层次的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名山区制定实施了名山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名山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名山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目前,正在开展畜禽养殖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区的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核查统计,主要对养殖规模、养殖废水排放情况、治污设施、是否在禁养区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并建立分类管理台账。为下一步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全面启动打下基础,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将得到有效的治理。

3.加强对新建养殖场的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新建养殖场的项目审批,对上规模的养殖场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范养殖行为,妥善处置污染物。对周围群众、饮用水源有污染隐患,不符合环评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源头上防止养殖污染的产生。同时,加强已建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督促指导养殖场完善治污设施,确保废水、粪便的无害化管理。规范扶持政策资金使用, 增强养殖户治理畜禽粪污的积极性。

4.充分用好中央、省、市对畜禽养殖生产的扶持政策。在制定资金使用办法时明确规定将部分资金用于治污设施建设,并作为申领补助资金的必备条件,凡治污设施不到位、消纳粪污土地不落实的不得享受国家补助,增强了畜禽养殖场(户)治理畜禽粪污的积极性、主动性。

5. 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名山区、芦山县环保、农业、水务等部门和乡镇开展了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区重点养殖污染进行了执法检查,整治养殖污染。对规模养殖企业治污不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实现粪便、废水的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大的畜禽养殖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

(三)关于煤矿企业管理。芦山县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严禁洗煤,发现一起,取缔一起。要求企业在生产前严格制定环保达标措施,并与专业验收同时落实。

(四)关于生活污水治理。芦山县为解决乡镇场镇、聚居点及沿河散居群众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计划将三个乡镇的污水治理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项目,尽最大力量确保农村污水达标排放。

此函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223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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