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拟聘用首席信息官相关情况的请示》(雅商行报〔2015〕13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上报拟聘用首席信息官相关情况,同意你公司聘用吴误为首席信息官。
二、请你公司及时将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与吴误签订聘任合同,并对其进行契约化管理。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对聘任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胜任本职的,依法履行正式聘任手续;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的,按聘用协议予以解聘。
雅安市国资委
2015年7月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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