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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关于尽快出台雅安市中心城区周边区域农房管理办法的建议》的回复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12-02 14: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吴虹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关于尽快出台雅安市中心城区周边区域农房管理办法的建议回复如下: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协调城市发展和农房建设的关系,从90年代中期,我市就开始着手研究中心城区农房建设管理问题。2006年8月,我市初步拟定了中心城区农民联建小区选址方案,以“堵疏结合”为原则,允许农民以“统规自建”的方式,就近在指定的联建小区用地内建房。该选址方案经规委会审议通过,拟将姚桥作为试点建设区域,后来因政策配套、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全面推行。

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人口数量增长,住房老化,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房建设问题日趋严峻,违法建设行为越发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发展,成为我市建设管理的难题之一。为妥善解决该难点问题,规范个人建房行为,我市从去年7月开始酝酿制定中心城区自建房(含农房)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已形成初稿,近期拟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议。

该管理办法(初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借鉴乐山、眉山等地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系统的制定了中心城区自建房(含农房)规划选址、用地管理、建设管理、审批流程及监督职责等内容。《办法》根据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等因素,对中心城区(含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及蒙顶山风景区)自建房行为实施分区、分级控制。如在老城区、新区建设用地、近期征拆用地及成雅、雅乐等城市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按从严控制的原则,禁止新建、改建、重建、扩建用房;在周公山、龙井山等城市背景山体可见区域,引导农民进入规划农房建设点建设;在其他次要区域,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允许农民自主建房。

我们将加快中心城区自建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期间欢迎您对管理办法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 

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复。

    联系人:朱,联系电话:222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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