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约定,目前我局已支付(转帐方式)施工方项目工程款总价(349,153.00元)的95%,即:331,695.35元,质保款为总工程款的5%(余款)为17,457.65元未付。
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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