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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加强和完善全市中小学校校医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11-27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张世超、杨雅康委员:

你们好!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雅安教育发展的关注与思考。现就《关于加强和完善全市中小学校校医队伍建设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市校医队伍建设不足的原因

(一)现行的配编标准不科学。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省管编制,省编委按照“生师比”核定编制,此标准比较适合人口相对密集,学生人数相对饱和的学校。我市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分散,教学点多,办学规模小,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学生纷纷进入城区中小学,农村学校生源锐减,农村学校小班额班级更多,而课程必须开足、开齐,需要大量的教师。为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少有的进人机会全部用于公招教师,而请当地卫生院(所)帮忙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二)校医引进十分困难。一是学校非教专业技术岗位属于小群体。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规定,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按此比例设置,在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学校,其他岗位人员占比小,在经济待遇和主人翁意识上相对弱一些。二是学校非教专业技术岗位缺乏吸引力。按照校医岗位的职能职责,要求校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而校医岗位相对于社会医疗机构提供的岗位待遇来说有天壤之别,因此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不愿意报考校医岗位。导致即使在公招时设置校医岗位也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流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两位委员的建议,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校医队伍建设。

(一)科学核编,解决编制不足问题。积极向编制部门呼吁结合实际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在确定编制标准时,应综合采用生师比、班师比指标,科学定编,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规定,核定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编制。

(二)科学设岗,加大公开招聘力度。指导各县(区)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每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时要充分考虑校医需求情况,科学合理设立校医招聘岗位和条件,积极开展校医岗位的公开考试招聘工作。

(三)科学管理,加强校医队伍培训。严格按照雅安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校医评审教师职务有关问题的意见》(雅市教〔200413号)规定,加强校医工作职能职责的管理,解决职称评聘问题。将校医的在职培训纳入教育队伍培训总体规划,对校医队伍开展专业的卫生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校医队伍专业素质,解决校医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雅安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赖树兵  联系电话:2220211

雅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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