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春雄代表:
您好!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雅安教育发展的关注与思考。现就《关于提高彝族务工人员就业质量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
(一)关于民族学校教师待遇的建议的相关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现有政策。一是荥经、汉源、石棉、天全、芦山、宝兴六个县纳入四川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这六县的老师可按照一类区每月110元至220元,二类区每月195元至360元的标准领取艰边津贴。二是根据距离县城的远近和生活条件艰苦程度,我市农村教师可享受每月100-600元不等的农村教师津贴。三是对民族地区教师给予精神激励,实施政策倾斜:一方面在评优选先上名额向民族地区教师倾斜,另一方面通过举办民族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大赛等活动,给民族地区教师搭建广阔舞台。二是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能给民族地区教师执行特殊补贴,或提高补贴标准,并在今后的教师节表彰、慰问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的倾斜力度。
(二)关于积极争取“9+3”扶持政策和加大投入的建议的相关情况。2009年四川省启动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和2014年实施的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均积极开展了向省教育厅汇报争取工作。目前,已得到雅安不纳入“9+3”免费教育计划的明确答复。雅安少数民族待遇县纳入“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范围、少数民族中职学生享受“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政策虽经大力争取,形式上仍还未被省政府正式认可,但根据已实施的国家中职助学政策,我市中职学生已全部免除学费,少数民族待遇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已按政策享受到国家助学金。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省对雅安职业教育的项目投资,特别是要争取加大对少数民族待遇县职业教育的投入。
二、关于“实行政府补助补贴、奖励制度问题”
人社部门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实现就业,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少数民族就业。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组织彝族失业人员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给予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彝族失业人员,可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企业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彝族失业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三、关于“建立联合教育培训机制问题”
加强对彝族人员的职业培训是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有效手段。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建立“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机制,我市各职业院校也在积极探索完善校企、政企联合办学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升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彝族人员可参加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补贴。
四、关于“建立就业辅导站问题”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延伸,为有就业需求和创业愿望的彝族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系列服务。我市于去年(2014年)初步建立起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将所有彝族农村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情况、培训及技能情况、转移就业意愿情况等资料全部录入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在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方面,人社部门还将加强劳务输出和输入地之间工作联系,探索完善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服务水平。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财政工作和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杨德福 联系电话:2222981
雅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