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展法律服务机构。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6个,执业律师115名;法律援助机构8个,法律援助律师16名;基层法律服务所17个,执业人员71名;公证处7个,公证人员16名;司法鉴定所5个,鉴定人员50名;人民调解组织1416个,调解员7437人。
二是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7个,3个县(区)建立了规范化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卓有成效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稳工作中的 “调节器”、“减压阀”作用。
三是建立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运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全市1132个村(居)和聚居点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制定“三定一免”工作制度,每月定点、定人、定时到乡村担当起“基层普法宣讲员”、“法律文件审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情调查员”的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267次、提供法律咨询帮助3451次,弥补群众法律需求盲区。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将法律援助热线建成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